1.经费收支预算形同虚设,失去基本内控功能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是基层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工会工作方针,以及重点工作都要在经费收支预算中集中体现出来,通过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既可了解工会工作的全貌,又可看到工会工作的发展趋势。因此,必须使预算尽可能充分地反映出年度本级工会工作的总思路、总格局及其财力调控的举措和力度。但多年来无沦上级工会如何反复强调、严格要求,仍有许多基层工会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重决算、轻预算”的弊端未得到彻底医治。具体表现为:编制预算不认真,几乎是照抄照搬上年实际完成数,大多数又不履行预算编审程序,未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沦决定和提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与工会的实际工作脱节;日常的各项经济活动也不依据预算办理会计业务和实施会计监督,导致工会经费开支随意性大的不正常局面。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花饯就怎么花饯,只要工会主席批了,会计人员就报销。这是造成滥开口子、支出失控最主要的原因。
有少数基层工会,多年一直沿续由不兼任工会任何职务的企业行政会计主管人员审签工会财务原始凭证,这种作法是违反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
2.财产管理有章不循,存在流失潜在风险
工会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是工会工作的物质基,多年来,上级工会不断地充实完善工会财产管理制度,但相当一部分基层工会贯彻落实不得力,普遍存在着“重饯轻物”的倾向,突出表现是:购入时不执行同步入账、填卡的规定,保管、使用责任未落实到人,漏登漏记形成账外财产;所登记的固定资产账、卡也不能完整地记录品牌、规格、型号等,不执行年度财产清查制度,不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混淆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限,造成资产总值不实;数码相机、摄像机、高档乐器、电脑等财产长期外借转,请保留此标记或由使用人保管,不能收回;被分离出去的单位所分得的财产长期不办理移交手续,导致账实不符。上述状况,在单位整合重组后组建的部分工会,表现得尤为突出。
3.各项费用支付的依据不完备,缺乏合法性
工会有关制度规定:“原始凭证是发生会计事项的唯一合法证明”,但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却发现大部分基层工会所购买、列销的物品,诸如羊毛衫、衬衣、运动服、床单、被罩、电饭煲等纪念品、奖品,既有批量的,也有零星的,在记账凭证之后既未附相应的批文又无分配单作为合法依据,使用目的不清,去向不明。有的活动支出、奖励支出的签批文件未附在记账凭证上存档,这不仅表明各项经济业务的随意性太大,而且合法性不强,有暗箱操作之嫌。
4.大量使用现金支付,忽视资金安全
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使用现金的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以支票或银行本票支付”;“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但是,相当一部分基层工会以现金为主要支付手段,特别是有的单位到外地购物携带大量现金。这不仅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同时带有极大的安全风险。
5.外借银行账户,为他人套取现金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明确规定:“利用银行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况轻重处以罚款”。但有的基层工会财会人员知道外借银行账户是违规的,却明知故犯。
6.以虚假原始凭证进行核算,提供不实会计信息
《会计法》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可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却发现不少基层工会所取得的外来原始凭证(主要是发票)值得质疑。
7。违背记账规则,不按规范化标准操作
全国总工会有关文件规定,基层工会的会计核算工作,可由本单位行政的会计专业人员兼任。在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兼职财会人员未履行职责,一个月、一个季度、甚至一年才处理一次工会会计账务;有的兼职财会人员为图省事竟将不同经济业务的会计事项强行捏合到一起记账;有的基层工会对银行、现金日记账不能按照基本的记账规则进行“序时、逐笔、日清、月结”,资金管理明显失控;有的单位让经办人直接在记账凭证上签收现金、物品;有的还将支票根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