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广泛描写了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生活,揭露了资产阶级金钱世界的种种罪恶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一部动人的社会小说。这时他虽然还没有认识到社会罪恶的根源,但通过孤儿奥列佛的遭遇揭开了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哀苦无告的生活画面。奥列佛在贫民习艺所不堪忍受屈辱与饥饿,逃往伦敦,反又陷入贼窟,最后被“有德行的”资本家挽救出来。但作者在这里也揭露了资产阶级伪装慈善的面目,显示出他当时创作思想的深度。
1812年2月7日,狄更斯出生在英国南部朴次茅斯的波特西地区一个贫寒的小职员家庭里。父亲是海军会计处的小职员,因无法清偿债务而被投进债务监狱。这时刚满10岁的狄更斯不得不挑起全家生活重担,11岁时就被送到一家皮鞋油作坊去当童工。为节省开支,母亲和弟妹都搬进监狱和父亲住在一起。狄更斯在外做工,每逢星期日领到薪水就买些食物去监狱看望父母弟妹。后来狄更斯的父亲继承了一位远亲的一笔遗产,还清债务后出狱。狄更斯离开鞋油作坊进入一家小学读书,对学校里摧残儿童的野蛮教育十分反感。狄更斯充满痛苦的童年生活,使他一生对穷人,特别是对贫苦儿童怀着深切同情,后来写了不少儿童题材的作品,如《大卫·科波菲尔》中就有他童年生活的影子。
由于家庭贫穷,狄更斯从16岁开始,先后做过律师的抄写员、事务所的信差、法院的速记员,这使他走遍伦敦的大街小巷,出入法院和监狱,接触到各种人物,了解到各种诉讼案件。1832年他又当了报社的采访记者。担任记者期间,他有机会广泛地接触英国社会,常去国会记录辩论情况,目睹了资产阶级党派斗争的肮脏内幕,了解了辩论中揭露出来的上流社会的大量罪恶事实,这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搜集了丰富的生活素材。
狄更斯自幼就与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童年时代,他就阅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天方夜谭》等大量小说。他的父亲爱好戏剧,经常让小狄更斯表演各种戏剧,叙述表演体会,教他背诵诗歌,即兴创作。这种教育虽使小狄更斯吃了不少苦头,却也培养了他的文学兴趣和刻苦学习的精神。他经常利用为伦敦几家报刊工作的业余时间到大英博物馆图书阅览室学习,从当采访记者时就开始了文学创作。1836年到1837年,狄更斯分期发表了他的第一部小说《匹克威克外传》,受到读者的普遍欢迎。此后他脱离新闻工作,开始了专门从事文学创作的生涯。1842年,他访问了美国。从1844年起,他常常携同家人在瑞士、法国和意大利等国居住。1846年,他创办进步报刊《每日新闻》,并担任主编。1858年,他以杰出朗诵家身份在国内作朗诵旅行;1867年至1868年再度访美。狄更斯一生不知疲倦地写作严重损害了他的健康,1870年年6月9日,这位英国文坛上的“天之骄子” 在赶写他的最后一部小说《爱德温·德鲁德之谜》时,患脑溢血去世。狄更斯在死前的遗嘱中写道:“……我绝对要求把我的丧事办得朴素、简洁。不要张扬。不要在报上发讣告……用普通的字型在墓碑上刻上我的名字就行了,而不用加什么,‘先生’‘阁下’之类的字眼。恳请我的朋友们不要为我建造纪念碑、撰写悼念文章。我的书会让人们记得我的--对我来说,这就足够了……”除了纪念碑外,狄更斯的遗愿基本上都得到了尊重。但是他的死引起了全英国人民的哀悼,骨灰被安葬在威斯敏斯特的“诗人之角”。
他从小能演会唱,常被父亲带到酒店表演节目。10岁时,全家被迫迁入负债者监狱,11岁起就承担了繁重的家务。他在皮鞋油作坊当学徒时,由于包装熟练,曾被雇主放在橱窗里当众表演操作,作为广告任人围观,在他心上留下了永久的伤痕,从而产生了对不幸的儿童深厚的同情和坚决摆脱贫困的决心。他只上过几年学校,主要靠自学和深入生活获得广博的知识和文学素养。16岁时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的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会。后担任报社的采访记者,熟悉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24岁时与报社出版人霍加斯的女儿凯瑟琳结婚,并育有10个子女。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别,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的生活带来了不幸。他在采访之余开始文学创作。他常带着笔记本在伦敦偏僻的角落和乡村漫游,为日后的创作搜集了丰富的素材。他一生刻苦写作。晚年常常白天写作,晚上被邀请去朗诵自己的作品。繁重的劳动、家庭和社会上的烦恼,以及对改变现实的失望,损害了他的健康。
小说分析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二)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Sympathetic imagination),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他运用的艺术方法,不是“批判现实主义”所能概括的。我倒是赞赏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1857—1903)的表述,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的现实主义”(romantic realism)。我认为这一表述才够准确,才符合狄更斯小说艺术的实际。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尽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希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希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