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办企业,在筹建期间所发生的非资本性支出,新所得税法没有规定一定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在企业正常经营的不少于五年的期间内直线摊销,意思是,可以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直接摊销,进入当年损益,也就是说,五年内摊销或当年进入损益两种方法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因此,你们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开支,你可以随时做帐,在开始经营的年度进入损益,不需要在未开始经营以前就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因为你还没产生益,而只有损,至于购买的固定资产按发票作帐即可,另外年报的话,有要的就给呗,只是报表数字少点而已,有什么填什么
对于去年所发生的账务。
你们必须要在去年进行账务处理的。
否则,你们就是违反了权责发生制原则。
税法上的规定为上年度发生的费用是不可以结转下年处理的。
所以,你们最好是补记上年的账务。
你每月都是零申报吗?连帐都没建的话,那你的季报有报固定资产和管理费用吗?
建议你在当地找家代理记帐赶紧建帐,你自己是搞不定的。税务局发现会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