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独立核算的两个会计主体,是可以做一个主体的主管,做另外一个主体的出纳。因为不清楚你的部门代表公司的部门还是两个不同的公司,你自己区别一下是不是两个不同的会计主体好了。
不可以
可以的,因为虽然法人相同,但部门独立核算,也等同于二个公司,所以是可以的。
出纳不能兼任核算工作,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