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通称《十七条协议》)。西藏和平解放。
“十七条协议”是《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简称,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签订。从此西藏拉萨和平解放。
1951年5月23日
195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