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增值税怎么核算??

2024-12-23 03: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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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由于从2009年1月1日起,中国增值税转型,转型为消费型的增值税。
消费型的增值税与之前的相比就是增加了“购买的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会计上纳入在建工程核算的有不动产(厂房等)在建工程,也有生产设备(用于生产经营)的在建工程。
据此,可以归纳为:若你所说的在建工程是在建房子的,那领用的原材料(假定为100元)的进项税要转出
分录:借:在建工程 117
贷: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17
若你所说的是生产设备的在建工程,在领用的原材料进项税依然可以抵扣,不转出
分录: 借:在建工程 100
贷:原材料 100

回答2:

我来补充几句:
为什么上面一题要进项税额转出,下面一题却不要?
答案只能是:上面一题的自建工程是“不动产”,下面一题的自建工程是“生产经营用设备”。
理由:2009年1月1日以后的业务,新税法规定,原材料用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为生产经营用动产),在购入固定资产(为生产经营用动产)安装时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都不转出。如果领用自产产品用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为生产经营用动产),不视同销售,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仅是产品的成本;如果原材料、领用自产产品用于自行建造不动产,原材料的进项税要转出、产品则视同销售,销项税额、进项税转出均要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理由参考来源:1、2010年注会教材100页: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应按其实际成本转入在建工程成本。2、2010年中级实务会计27页: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企业构建(包括购进、接受捐赠、实物投资、自制、改扩建和安装)生产用固定资产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回答3:

严格的来说,第二个分录有错误!
第一题之所以要进项税转出,是因为购进此材料时计算了增值税进项税,而此时却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不可抵扣,所以要进项税转出
第二题,自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要做视同销售处理,计算增值税销项税
借:在建工程 80000+同类产品的售价*17%
贷:原材料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类产品的售价*17%
此库存材料不会有进项税,因为是自单位生产的

回答4:

2009年1月1日以后的业务,新税法规定,原材料用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为生产经营用动产),在购入固定资产(为生产经营用动产)安装时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都不转出。如果领用自产产品用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为生产经营用动产),不视同销售,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仅是产品的成本.如果原材料、领用自产产品用于自行建造不动产,原材料的进项税要转出、产品则视同销售,销项税、进项税转出均要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回答5:

企业购入工程物资用于不动产的在建工程的发生的增值税额,第一年抵扣百分之6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第二年可以扣百分之40,第一年把百分之40的通过,应交税费,带抵扣进项税额,结转下年,但是因为领用本企业的产品,此产品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已在购入原材料部分或者在生产过程中予以全部扣除,因此只需把本年不可抵扣的百分之40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