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得了肺结核单位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2025-02-02 17: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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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法律规定,员工非因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支付一个月的代同通知金。
另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因此您可以得到8个月的工资补偿。如果单位未提前三十天的,则还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回答2:

这问题复杂有深度。解除劳动合同也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的吧,否则是单方面的解除合同也就是开除。这个要有补偿的。结核病过了传染期后可以正常上班的,建议楼主还是坦诚点比较好。
有疑问可以去百度贴吧——肺结核
,说不定有类似的病友能给你个好的建议

回答3:

这个你要问一下律师!或是到当地的劳动部门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