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村办公室)申请,其手续包括身份证,户口簿,保费等即可。
身为农村,可以在试点区参保农村养老保险,其交纳是根据当地农民去年的纯收入为基数,分5个档次,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原则上是交得多,对应将来就可以领得越多。
其交纳会随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一般至少需要交纳15年,对交纳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补交;
同时,国家也规定了退休领取,退休年龄为:60岁,按月领取至终身。
达到退休年龄的,老人可以不交(但子女必须参保)或者采取一次性交清两种处理方式,是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的。
也是按多交多得,少交少得的原则进行,这只是养老补助,同时也需要采取其它的方式来辅助解决养老问题。
正好我知道,因为我想交,所以问的.今年是交30元,在村里或到镇里计生办理,要有身份证,户口簿.新办或续费都可.辽阳县大概截止到1月25日.抓紧时间办.每年都办的.
不好意思,看错了,还以为是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可以办的,具体可问问县里,查下电话能详细些.
根据国务院对于发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点意见:
一、基本准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巨大旗号,以邓小平实践和“三个代表”重要思维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连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动身,低程度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蒙受才能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公道分担义务,权力与任务绝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被迫相结合,引诱农村居民广泛参保;四是中心确定基本原则和重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义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办法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当前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强迫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群体补贴、政府补贴形成。
(一)个人缴费。加入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挑选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根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断定。激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供给赞助。
(三)政府补贴,辽宁大学微生物如何。政府对吻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取舍较高品位标准缴费的,可给予恰当勉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肯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艰苦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局部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载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毕生。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门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尺度为个人账户全体贮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雷同)。参保人逝世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续;政府补助余额用于持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行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必缴费,能够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其合乎参保前提的子女应该参保缴费;距领取年纪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辽宁农村户口如何领取失业保险?,也容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春秋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领导中青年农夫踊跃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详细办法由省(区、市)国民政府划定。
八、待遇调整
国度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剂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破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履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独自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治理,跟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进步管理档次;有条件的处所也可直接实施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美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标准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把持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按期检讨,并定期表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然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保险。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规模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历进行公示,接收大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当真记载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辽宁公务员考试面试-如何备战辽宁公务员面试,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留;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国民信息管理体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鼎力推行社会保障卡,便利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问自己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力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古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置服务方式,下降行政本钱,提高工作效力。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估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销。
十二、相干制度衔接
本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整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务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颐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不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承缴费,待契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础养老保险等其余养老保险轨制的衔接方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订。要妥当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搀扶政策、乡村打算生养家庭嘉奖扶助政策、农村五保赡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涯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连接工作,详细措施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分研讨制定。
十三、增强组织引导
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边际产量递减规律改如何理解?,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停决试点工作中涌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意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粗心义,边个知道 如何取消QQ邮箱聊天.,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年度目的管理考察体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实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兼顾规划、政策制定、同一管理、综合和谐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依据本领导看法,联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足调研、多方论证、周到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请求抉择试点地域,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鉴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计划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存案。
十五、做好舆论宣扬工作
树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刻贯彻落实迷信发展观、加快建设笼罩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系统的重大决议,是应答国际金融危机、扩展海内花费需要的重大举动,是逐渐缩小城乡差距、转变城乡二元构造、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宽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增进家庭协调、增添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保持准确的舆论导向,应用艰深易懂的宣传方法,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思、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国务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