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立中山图书馆:文明路那里还在施工,现在搬到了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
中山图书馆下面的古籍和少儿部在文德路小学旁边。
少儿图书馆在长堤广医一院对面。
另外各区都有区级图书馆,一些街道文化站也有图书馆。
中山图书馆 (搬到桂花岗广州大学里的图书馆负1到2层)
原文明路211号之一
83830676
83837549
510110
广州图书馆
中山四路42号
83344408
83340290
510055
广东省科技图书馆
先烈中路100号大院内
87778148
- 510070
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
沿江西路149号
83192980
- 510120
越秀区图书馆
盘福路11号8楼
81360900
- 510180
东山区图书馆
执信南路30号
87618659
- 510080
荔湾区图书馆
中山八路周门街23号
81022319
- 510176
海珠区图书馆
江南大道中188号
84474227
- 510245
芳村区图书馆
芳村大道西塞坝路区文化中心
81595660
- 510360
黄埔区图书馆
黄埔大沙地港湾路596号
82274824
- 510700
白云区图书馆
先烈东路137号
87707196
- 510500
天河区图书馆 天府路1号区政府大楼 85555668--5504
汽车图书馆 中山四路42号 83344408
中山图书馆,文明路。
农讲所里,广州图书馆
可以的!
天津商业大学图书馆对外开放吗借阅证管理办法
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有效证
件。本馆加入校园“一卡通系统”,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校园卡等有关证件,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一、办证
1.新入校的本科生、硕士生、留学生及新调入的教师等应集中到学校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校园卡。
2.在校人员应按照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的要求办理相应的校园卡。
3.非我校人员(以下简称公共读者)可按照学校要求到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相应的临时校园卡。同时,根据需要也可到图书馆证籍管理处办理馆内借阅证。
4.学校的教职员工由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校园卡后,由图书馆开通借阅权限。
二、违规处罚
1.校园卡、馆内借阅证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对于违规将校园卡或馆内借阅证转借他人而造成的不良后果,一律由校园卡或馆内借阅证的所有人承担。
3.伪造校园卡或馆内借阅证借阅书刊,均按窃书处理。对使用伪造证件者(无论是否本人伪造)除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外,还将交学校派出所处理。
三、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1.读者对借阅证要妥善保管,不应随意乱放。读者借阅证遗失后,应立即到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所有已被借出的书刊由借阅证所有人承担责任。借阅证丢失后由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补办新证。
2.读者办理校园卡一律按照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证件有效期及退证:
1.学生借阅证有效期为其在学校取得有效学籍的时间。教职工为其在校注册时间。
2.公共读者借阅证的有效期与交纳图书馆资料使用费的期限一致。到期后若要继续使用,需持本人证件,到图书馆证籍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3.休学的学生,必须将本人所借书刊全部归还,并交清欠款,方能办理离校手续。复学后凭复学通知单重新办理借阅证,由图书馆重新开通。
4.借阅证持有人离校(毕业、调离、出国、进修、休学、退学、退休等),须将欠款、欠书全部还清,然后到图书馆证籍管理处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方可到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退卡及离校手续。
五、交纳押金:
为便于借阅证管理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我馆规定对不同用户文档的读者收取相应的办证押金,读者只有交纳相应的押金后,图书馆才能办理馆内借阅证并开通其借阅权限。借阅证持有人在办理完退证手续后,押金将全额退还。押金金额如下:
1.
商院教师、商院本科生:不收取办证押金;
2.
商院研究生:办证押金为50元/人;
3.
商院其他:由于该用户文档涉及的人员类型较为复杂,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予以收取。
4.
公共读者:办证押金200元/人、资料使用费50元/年;
5.
进修人员:办证押金100元/人;
6.
其他类型在校学生:办证押金50元/人;
7.
外聘教师、本校退休教师:办证押金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