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户口落回原籍的问题

2024-12-27 01:49:0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请问这样可以么?
答:你读本科毕业后你的户籍迁到了工作单位,你又去了北京读研究生,按照规定是要有单位接受你才能迁移过去,但是你如果你什么单位都不想去,那么迁回自己的原籍,也就是你的老家,那么肯定没问题。因为你迁移的时候户籍有注明你是在何处因什么原因迁移的。

2,我从学校派出所开了户口迁移证明,写明落回汉沽区的家里,请问可以落自己家里么?
答:迁回自己祖籍没问题,因为你迁移的时候户籍有注明你的祖籍在何处,因什么原因迁移的。

3,还是必须找原籍接收单位才行?
答:不必,有单位接收你你可以签到任何单位,但是不迁也行,除非单位说不迁你就别进他那个单位,你要进你就必须迁进单位。不然你可以迁回祖籍。

我现在的工作单位是可以接受我的户籍迁移进去,但是我觉得不必,我又不是在这个单位呆一辈子,以后换了工作单位又得转来转去,所以我的户籍一直落户在我的老家,也就是祖籍。

但是你想过过城市人的隐迁过去也无所谓,但是只是集体户口。

回答2: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回答3:

如果只迁徙户口,你的理解是正确的。不需要原籍接收单位。
但是,如果要转移档案,则必须要有接收单位的。

回答4:

应该找原籍接收单位,我们可以帮你办理 ,发站内消息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