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保险公司也不会拒赔!只要您把票据收好并交保险公司就行了!
第六十八条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这里面有一个问题需要先明确:保险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两千多元的医疗费已经赔付了???
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只是道听途说的,那你就只好赔付了!!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但对方提供了原始的医疗发票索赔,如果保险公司不怕打官司的话,那就拒赔吧!!!!
您好!我是美国友邦保险公司的寿险顾问,这笔钱保险公司需要赔付!因为人身是无价的。只要在保险责任内,无论肇事者赔不赔,保险公司都是要履行给付责任的!
个人认为这可以灵活处理
既然我能提倡保险索赔需要的资料,那保险公司就要正常赔付!
而肇事者已偿付的100%,可以作为给小朋友的营养费用!
楼主的理解是正确的。保险公司是可以不用赔了。
小孩的父亲选择了直接向致害责任人索赔,而且成功,实际上就没有“损失”了,保险公司不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