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向物业申请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扩展资料:
车位归属权的相关要求规定:
1、住宅区地下停车位应当首先满足本住宅区业主的需要,地下停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开发企业销售符合条件的地下停车位时,须在售楼场所张贴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方案、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地下停车位的数量及备案销售价格等相关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业私自把我车位租给别人属于违约。私自调配小区内的车位需征得业主本人的同意。
物业有权安排停车位的使用,小区的资源物业有调配权。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经批准并征得业主同意,利用绿地、道路、人防工程等共有设施设备改建的车位,不得出租、出售或赠与,其所得收益属全体业主共有,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车位是否有产权,要看是否登记备案。一般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物业未经允许将你的车位租给别人,是严重的侵权,你可以提出严正交涉,未果可以持合同等有效证明申请人民调解或向业委会提出要求,责令物业改正,业委会视情况扣缴其收益,还不行向所在县或设区市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要求赔偿。因为车位的产权是属于你个人的,停不停车是你的权力,你所交的60元钱属于管理费用,物业无权对你的车位做出任何处置,你们物业的行为属于侵权,物业不给予赔偿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肯定胜诉的。不过事先跟物业商量下,看对方是态度怎样,如果能合理解决,自然也不用去法院了。
你可以要求物业给予赔偿,因为车位的产权是属于你个人的,停不停车是你的权力,你所交的60元钱属于管理费用,物业无权对你的车位做出任何处置,你们物业的行为属于侵权,物业不给予赔偿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肯定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