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公司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公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国的《公司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公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