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员后重新入职的工龄如何算

2025-02-01 13: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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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有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权利,但是在实施经济性裁员后的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对于这些被裁减掉的人员重新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其工龄不应重新计算,而是和其被裁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即连续工龄。

回答2: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予经济补偿,再次招用的原工龄不再计算;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未给予经济补偿的,再次招用原工作时间可以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

回答3:

你好!当时裁员的时候,公司是否给您经济补偿了?如果没给,您抓紧时间劳动仲裁,您马上就要过仲裁期限了。按照您的说法,您的在此公司的工龄重新计算。

回答4:

  被裁员后重新入职的工龄如何算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对用人单位而言,对职工进行裁员后,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用人单位应该按职工被裁员前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在被裁员以后又重新入职的,工龄应该从再次入职时重新计算。
  2、对社保工龄而言,则被裁员后再入职的工龄可以和以前的工龄进行累计计算。

回答5:

《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有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权利,但是在实施经济性裁员后的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对于这些被裁减掉的人员重新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其工龄不应重新计算,而是和其被裁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即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