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没有电子发票章可以报销吗?

2024-12-12 00:32:3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首先科普一下:由税务Ukey开出的OFD格式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没有发票章的。这种发票与PDF格式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这种电子发票是能报销的。

以下是官方解释:

一、电子发票采用OFD新版式,取消发票专用章

2020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根据文件,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UKey用户仅能从 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 平台进行电子发票的开具,发票版式文件为OFD格式。

上图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

二、新版OFD电子发票的优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解读,通过 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 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以下优点:

一是文件格式更加规范。采用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OFD格式,做到了格式统一、安全可靠、使用便利。

二是发票票样更加简洁。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简化了发票票面样式。

三是签章方式更加先进。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采用经过税务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发票监制章代替原发票监制章,更好适应了发票电子化改革的需要。

需要说明的是,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附件1格式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税务总局另行公告前,继续有效。

三、新版OFD电子发票如何查验

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先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点击“相关下载”:


进入之后,找到OFD文件阅读器,点击下载:

最后在电脑桌面形成的图标是这样的:


使用 OFD 阅读器打开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右键点击电子发票上的税务监制章,选择验证:


验证有效,会弹出下图的提示:

以上是通过下载阅读器来对OFD电子发票进行查询、验证、下载、打印等操作。过程比较繁琐,下面介绍一种不需要下载阅读处理器就可以实现对OFD电子发票的查询、验证、下载、打印等功能,操作简单方便。

打开微信小程序“电子发票台账”点击进入“录入电子发票”然后选择“pdf、ofd发票文件”就搞定,简直不要太简单了。

电子发票查重、台账、自动查验ofd电子

ofd电子发票查验、打印

回答2:

电子发票没有加盖电子发票章是不能报销入账的。电子发票也属于发票的一种,需要按规定加盖发票章,才可以报销入账的。

电子发票为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务局的签名机制。

扩展资料:

发行电子发票将大幅节省企业在发票上的成本,节约发票印制成本,而且不包括企业发票管理间接成本。而且电子发票系统可以与企业内部的ERP、CRM、SCS等系统相结合,发票资料全面电子化并集中处理,有助于企业本身的账务处理,并能及时给企业经营者提供决策支持。

电子发票在保管、查询、调阅时更加方便,也便于电子商务网站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务。而且可以减少纸质发票的资源浪费现象,将减少森林的砍伐,更加的环保,符合未来人类的发展。

网络发票的推出是国家规范电子商务纳税的必然方式,这有利于国家对网络交易的监管,也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回答3:

2020年改版了,电子发票没有发票专用章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便利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总局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服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地址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纳税人应当按照发票用途确认结果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纳税人已经申报抵扣的发票,如改用于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并调整用途。纳税人已经确认用途为申请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发票,如改用于申报抵扣,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该发票尚未申报出口退税,并将发票电子信息回退后,由纳税人调整用途。
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票种核定事项,除税务机关按规定确定的高风险等情形外,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即时办结。
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月8日

回答4:

付款人所取得的发票上未依法加盖发票印章的,视为无效票,不可以作为账务处理的合法原始凭证,单位的财务方面是不予接受的,该无效发票不可以进行报销等财务处理。
如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规定情形的,依法开具的电子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那么,该发票有效。

回答5:

见议你仔细看下发票的电子档
电子档应留档
打出来的是拷贝,如果电子档有专章可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