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已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保障对象和范围有一定重叠,生育中有医疗行为,合并实施后,统一征收经办,生育保险无需再建立一套独立审查系统。
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对于在职职工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同时就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随着通知的下发,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从试点将全面扩至全国。2017年,重庆等12个城市启动两险合并实施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