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翻建吗?

2024-12-15 01: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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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城镇户口的子女是不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子翻建的,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宅基地性质,归村集体所有,是供村民住宅使用,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属于该村村民,是无法继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回答2:

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但不能翻建。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而且房屋继承不关乎户口,只要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未经任何审批,私自在耕地或空地上建的房子,不能继承),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即可按照继承法规定享受继承权,但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城镇户口的子女继承农村房屋后,不可翻建、改建、扩建(因为宅基地使用主体须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城镇户口是不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不过,根据“房地一致”原则,城镇户口的子女继承房屋后,暂时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但不能长久使用),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回答3:

可以继承。农村房屋属于集体产权,无商品房产权,一般情况不能办理房证。城市户口继承人只有房屋使用权,不得翻建和改建。随地上建筑物的灭失而失去宅基地使用权。此外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回答4:

根据现在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政策和建房要求,如果父母亲有一方还健在,就可翻建老房(属危房),如两个人都已去世,房子你们是无权翻盖的。

回答5:

您好,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翻建,因为这个房子是你父母的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