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原告需要做:
1、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2、之后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
3、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
4、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
5、最后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
6、在调解阶段,原告需要表态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自己的调解方案。
扩展资料:
原告是指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被告,是指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
原告与被告的区别
1、原告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而被告是指被提起诉讼的人。
2、原告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人,被告是被认为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先由书记员核实到庭当事人,宣布法庭纪律,报告主审法官可以开庭,法官宣布法庭调查,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法官提出归纳的案件争议焦点,原告提交证据、被告质证,被告提交证据、原告质证,法官可以分别向原被告提出问题,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原被告分别发表辩论意见,宣布法庭辩论结束进行最后陈述,宣布休庭,当事人查看庭审笔录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一百三十七条 庭前准备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顺序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法院开庭原告陈述词应该这样说:
1、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2、之后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
3、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
4、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
5、最后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
6、在调解阶段,原告需要表明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自己的调解方案。
很多人为了维权出于无奈做了原告,在开庭时却不知该如何说话。那么,原告开庭时说话要注意些什么?
如果有律师可以让律师代理,如果没请律师,那你需要在法庭阐述自己的诉求,事实和理由。法官会主导双方发言,你根据法官要求去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