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征信中心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0和已结清有什么区别?

2024-12-19 03:30:3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应该是诈骗,建议不用管,如果有什么电子发票,建议您去其相关的官方app上查询。
扩展资料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遇到短信诈骗利用手机用户降低防范的心理,欺骗性很强,社会危害巨大,应当构成诈骗罪,市民应当报警。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首先,对付各类短信骗术的关键在于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发来的信息。
其次,不要把自己的家庭状况和联系方式轻易透露给陌生人,谨防落入犯罪分子设置的骗局。在社会交往中,一定要给自己留个“底线”,别把家底都交给“新朋友”。
最后,市民不要轻信各种优惠诱惑,特别是陌生短信,轻易不要回复。如果接到违法短信被骗上当的,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再次提醒大家,收到诈骗短信报警是最好的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你汇款金额为1元,连最低标准2000元都不够,最多公安机关会予以对方警告

回答2:

表明贷款有逾期,而且逾期时间长,不过货款已经收回。
已变成呆账其他人已经回答了就是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
余额0表示该笔贷款已经收回或冲账,没有欠款。信息需要5年时间该记录才会被覆盖。
拓展资料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遇到短信诈骗利用手机用户降低防范的心理,欺骗性很强,社会危害巨大,应当构成诈骗罪,市民应当报警。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首先,对付各类短信骗术的关键在于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发来的信息。
其次,不要把自己的家庭状况和联系方式轻易透露给陌生人,谨防落入犯罪分子设置的骗局。在社会交往中,一定要给自己留个“底线”,别把家底都交给“新朋友”。
最后,市民不要轻信各种优惠诱惑,特别是陌生短信,轻易不要回复。如果接到违法短信被骗上当的,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再次提醒大家,收到诈骗短信报警是最好的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你汇款金额为1元,连最低标准2000元都不够,最多公安机关会予以对方警告

回答3:

余额为0可能是那种授信类贷款,银行给您一个额度,在这个额度内随时用随时提款,是循环使用的。比如说给您批了10万元的额度,您昨天提了5万,今天又还了5万,那今天的贷款余额就是0,但是这笔贷款还没有结清,您明天想用还可以再提。结清的就是您和银行终止了融资合作,借贷合同到期或者结束,以后想要再贷款需要重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