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感情是两人在社交网中建立起一种亲密的关系,这便是缘分的一种体现,如父子、夫妻、朋友、亲人、师生、主宠、主仆之间,便会被认为比陌路人之间更有缘分,亦被简称为有缘。
佛家讲缘,没有缘分的人是无法相遇的,同时也是没有办法听到法的。只有有缘才能相遇,才能方便的听法、修行。
所以,为了让更多的有情得到解脱,就需要有和佛陀有缘分的人和这些与佛陀没有缘分的人去进行接触,也就是“结缘”。
等结上缘了,以前无缘的人才能通过和他结缘的人听戚磨坦到佛法,然后经过努力的修行,得到最后的解脱。所以,佛教的“化缘”或者是“结缘”就显得非常的重要了。
扩展资料
佛家四种因缘
人与人之相聚,都是缘,这一生当中偶尔就是见一次面,也是缘份,何况能够到一个家庭变成一家人,这个缘份就更深了。
缘多生多世结的,不是偶然的,缘很复杂。佛给我们说世间众生、父子夫妇四种缘,当然这个缘很复杂,很复杂,把它归纳起来,不外乎四大类,没有这个四类的缘,就不会结成一家人,这四种缘是什么呢?
第一个是报恩的:
过去生中有善缘高桐、欢喜缘。报恩的,这当然是最好的,所以孝子贤孙是报恩来的。
第二个是报怨的:
过去的怨家债主,这个来了,是来报怨的,这个我们常讲的败家子,小孩将来长大了,搞的家破人亡,报怨来的,这个都是事实,我们要明白这个道理。
第三种讨债的:
讨债鬼,那就看他欠的多少,欠他少呢,讨几年就讨完了,他就走了。
讨债鬼一般呢,这小孩长得都非常可爱,很喜欢他,为什么呢?因为你喜欢才肯还债嘛,还完了他(她)就走了,如果欠得多了,大概要念到大学,花了不少钱供养他,他才走了。
第四种还债的:
还债是儿女欠父母的,那也看欠多少,欠得多呢对父母供养会供养的很周到,欠得少呢大概就是生活不挨饿、不挨冻就可以游渣了,供给你一点点就行了,没有孝敬心,对父母不尊重,只是物质生活上给你照顾到,那叫还债的。
这四种缘,才变成一家人。
这个缘疏一点的就是家的亲切朋友,接近就变成一家人。
这世间就是这么一会事,所以不要把它当真的,当真那你就苦了,罪就有得受了,而且要造很重的孽,一定要看清楚看明白。
善缘当然好,恶缘来了,那总是要报的,所谓欠命要尝命,欠钱要还钱,这个是不能不偿还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缘分
因缘
为「因」与「缘」之并称。因,指引生结果之直接内在原因;缘,指由外来相助之间接原因。简言之,即产生结果的一切原因总称为因缘。
一切万有皆由因缘之聚散而有生灭,即因缘生灭;而由因与缘和合所产生之结果,称为因缘具合。一切有为法皆是因缘所生,唯有因,不能生果;唯有缘,亦不能生果,必须因缘具合,方能生果。
让差 一切有为法所藉以生起的四类条件(四缘)∶
一、因缘-指生起某一现象的主要条件。如木器以木为主要条件,木就是木器的因缘。佛教通常认为因与缘不同,就产生结果而言,亲生(主要条件)是因,疏助(次要条件)是缘。因此乃说,因即是缘,故称为因缘。
二、等无间缘-指前念为后念生起的原因;又称次第缘。由於前念已灭时,能为后念生起开路,使后念得以产生;因此,前念为后念之缘。而前念引导后念,其间相续无有障碍,故称无间。简言之,前念心导引后念心产生。
三、所缘缘-指诸心、心所攀缘的境界;亦即认识的对象。能思虑的心必须依托外境才能产生思虑,可见外境本身既是所缘,又是一种缘;亦即为所起的「心」作「缘」。
四、增上缘-指任何一个事物对於其他一切事物的影响与作用。可分为二种∶1.能促成其他事物生起的条件,如阳光、空气、水、肥料等,此称与力增上缘。2.不障碍其他事物生起的条件,此称不障碍增上缘。即一切事物皆具有增上缘的功能,唯不能作为自身之增上缘。
在明了佛教的「因缘」之后,我们相信一切万有皆受因缘支配,非人们所得以轻忽;所以,佛教常说「因缘、因缘」,即是如此。如果没有「因缘」呢?那只有「随缘」了!
"缘起法"是佛法最好滑世重要的理论基石。这一法则,可用"此有则彼有,此生则彼生;此无则彼无,此灭则彼灭"一偈概括。其含义是:任何现象都是依一定的因(起根本、内在作用的条件)、缘(起辅助、外在作用的条件)的集合而生起,而变化,而消灭。一概言之,一切现象都是特定条件的暂时集合。就像车子是由各种零件组合而成,众生是由"五蕴"(身、心)集合而生存,又象三捆芦苇互相支撑而得竖立,若去其一,余二则倒,若去其二,余一则倒。偈中的"此"指因,"彼"指果,因缘集合,从时间角度看,是纵横两重因果关系的交织:从同时、当下看,一事物为各种条件集合而成的果,无其所依的条件则无此现象"此有则彼有,此无则彼无",这叫"俱时因果";从时间流逝看,现在的事物是过去已灭的某种条件"因"的果,又是友肢未来某种事物的因,一切现象都处于生灭相续、因果连环的生灭变化过程中,"此生则彼生,此灭则彼灭",这叫"异时因果"比如我们人的生命当下依空气、饮食等维持,并且身心皆处于不断的生灭变化、新陈代谢中。很明显,缘起法则是古代朴素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通过哲学思辨概括出的一切普遍共具的永恒法则。
欲说缘,先说因。凡事物的所生,本身的因素就是因;旁助的因素就是缘。比如:稻谷,种子是因,泥土、阳光、空气、雨水等都是缘。
一般说来,佛教所说的缘有四种:1、因缘,因缘是种子与现行,互相薰习的意思,是成果的原因;2、等无间缘,是前念与后念,必须次第相续而起,体用齐等旅陆,而不间断;3、所缘缘,第一个缘字,是攀缘的意思,心识为能缘,境界为所缘,心心所法,仗境方生,和镇没即见唤纳分、相分二分,俱起为缘;4、增上缘,是说对于此法,能增强其力用,使其得生。
在这四缘中,色法的生起只须因缘和增上缘;心法的生起,则须四缘具足。
缘,这个字很有意思的,亏丛呵呵。古代人就是聪明,这个字是由很多折组成,也就是说,“缘”就是纠缠不清。像zhxr63说的,有“因”的一方面。缘,就是事物组成的最基本的条件因素。任何事和物都是靠“缘”才能聚合败空携在一起的。很察伏抽象的概念。
佛祖教给我们要“随缘”,就是说你遇到的人和事都是自己的业力感招来的,要能做到随顺,该处理好的就要去处理,不要逃避。凡事也不要去“攀缘”,就是说机缘没到不要强求。这样就能做到心中平和。最后做到“了缘”,就是说少感招来那些纠缠不清的“缘”。
我个人的理解,不一定正确,谨供参考。
所谓缘,在佛教中与"因"的意思相近。 佛教认为,任何事物的形成,或者说任握告耐何事段春情友纤要形成结果,总是有许多原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