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属于老板找的,没合同,属于雇佣关系。
受伤属于人身损害,不能认定为工伤,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可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主张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既可以要求老板承担赔偿义务,也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义务。
雇佣关系纠纷,劳动局不会受理。
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不下来就是雇佣关系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
你这应该是属于,分包单位找的劳务工人,理应由分包公司支付并办理保险,如果没有办理,一般小包工头会选择私了,业主会给分包单位钱让他给你们买保险,但是他不买。
这种应该是属于雇佣关系。如果发生意外的话,应该是打官司索要理赔。是走不了社保的,因为没有交保险。
属于劳动关系,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是还是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如果出现事故,那么用工单位是要按照工伤程序来进行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