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来袭,因景点关闭,航班取消,已和旅行社签订好的旅游合同应该如何解决?

2024-12-16 07: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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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签订的国内旅游合同里面的所规定,不同的合同规定不一。 比如:四川省旅游局的合同是这样写的。 第8条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退还甲方已交旅游费用。

虽然在遇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改签确实是应该由航空公司来负责的,但是旅游公司应该承担协助办理住宿、餐饮的义务(费用方面由旅客负责),如果旅客中有未成年儿童,旅游公司更有义务协助旅客来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而不是将旅客放到机场让其与航空公司自行解决。 这种情况是可以向消协进行投诉维权的。

1、《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4、《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明。

 5、《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规定,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变更旅游行程,在征得旅游者同意后,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分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或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因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答2:

台风来临,很多单位为防抗台风而停产、停工、停商,也有很多人要加班加点突击抢险,甚至还有因此而遭受损失、受伤等各种情况。当您遇到这些事该怎么办呢?其实,我国法律法规对这些情况很多都已经有具体规定了。下面,给你解答两个问题。

问:台风来袭,因景点关闭,航班取消,已和旅行社签订好的旅游合同、已预定好的酒店怎么办?

答:根据《合同法》和《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尚未有台风来袭的预报,则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同时,旅行社没有迟延履行合同的情形,则台风的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部分或全部免除旅行社的责任。至于消费者预订好酒店,相当于是与酒店签订了租赁合同。因为台风是一种不可抗力,双方的合同是可以解除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如果商家一直拒绝退款,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者向当地法院起诉。此外如因台风取消航班,旅客滞留机场的,航空公司或机场应协助旅客安排食宿,并接受旅客的退票要求。

问:台风到来时,为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许多单位因此停工、停产、停课、休市,那工资可以停付吗?

答:根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当动员令生效后,停工期间的工资也应该照发,不能随意克扣。

在这种极端恶劣的天气条件下,除个别特殊岗位外,各企事业单位应积极响应政府的停工动员,给劳动者放假,并正常支付工资。即使单位不停工,也应该允许劳动者请假,请假不应克扣工资。

回答3:

我觉得应该是会退款的,因为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

回答4:

可能旅行社会承担一定的责任,等过几天台风过去的话继续旅行。

回答5:

其实是可以通过以赔偿来解决的,只不过赔偿金额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