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滞纳金按自欠缴之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来计算滞纳金,即应缴滞纳金=欠缴费用*万分之五*欠缴天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滞纳金计算规则及方法如下:
滞纳金计算规则: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
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例如,某用人单位2016年7月10日成功申报补缴当年4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正常的收款月应为当年5月份,则欠缴的起始之日为当年6月1日,因此用人单位除补缴5月份欠缴金额外,还应缴纳自6月1日起,至7月9日止共39天的滞纳金。
该员工5月份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单位缴费:879.36元,个人缴费:262.51元,总计:1141.87元。
那么,总共需要缴纳滞纳金为1141.87×39×0.0005=22.27元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滞纳金
养老保险滞纳金计算公式:
1、职工未实现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不再补缴,若您强列要求补缴,要加收滞纳金。本金的计算公式为:
月缴费额=月缴费公资×当期缴费比例;
2、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以2003年1月至7月为例,每月按30天);
1月:月缴费额×2‰×30(天)×7个月=1月份滞纳金;
2月:月缴费额×2‰×30(天)×6个月=2月份滞纳金;
...........
7月:月缴费额×2‰×30(天)×1个月=7月份滞纳金;
加收滞纳金总金额=1月份缴费额+2月份......7月份滞纳金;
此外,按照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保险费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养老保险滞纳金即参保企业或参保人在欠缴养老保险或者是缴款逾期后产生的费用。因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最低年限方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以参保人在没有缴纳最低年限时需享受养老保险则必须补缴养老保险,缴纳补缴养老保险滞纳金。
2016年,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即单位养老保险滞纳金缴纳金额=每月应缴养老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
简单一点,滞纳金按需缴纳额的2‰,进行计算,打个比方,你第一个月欠100块养老金,那你的滞纳金就是0.2元,第二个月如果还没交,又欠100块,这样加上第一个月欠的,总共欠200.2元,国家再对这部分计算滞纳金,以此类推就行了
不懂再问吧
如果你说的是真实的话就是违反规定,按日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是规定,你问一下工作人员是按啥收的滞纳金,到上一级社保机构举报他们,他们是怎么为老百姓服务的,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有不明白的可以继续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