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的时候,公司给了看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上面清楚的写着迟到半小时内5元一次,现在发工资给我说是迟

2025-03-31 03:05:0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有可能吗
一个月只有30天
你怎么能够迟到一百次
他们胡说的吧
一定要看记录
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答2:

这种情况应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请求法院发出支付令要求公司足额支付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3:

啥也别说了,调好闹钟,不要迟到了

回答4:

有些公司是这样的。 当日,迟到半小时5元/次,迟到1小时20元/次, 迟到3小时50元/次,迟到3小时以上当日就算旷工。(就算来了当日也没工资),所以就事论事吧,

回答5:

第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迷活宝玉,含耻辱情烈死金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