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房产过户有三种形式,继承过户,买卖过户还有赠与过户!首先您要先确定房子是属于您爷爷个人的还是您的爷爷奶奶共有的,如果您的爷爷在立下遗嘱指定您为房子的继承人,那么按照正常的房产继承流程即可!如果房子是爷爷奶奶共有的,那么需要奶奶写明放弃财产继承的权力!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您并不是财产的第一继承人,您的父亲才是!这些都是需要明确的!
法定继承是有继承顺序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可以进行公证的,特别是对于不动产和银行存款来说,没有进行遗产公证就过不了户,取不了钱,但对于现金、动产来说就可以不进行遗产公证。
房产继承通常来说,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上述前四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此外,今年7月14日,司法部发布《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即该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1991年版的房产登记加强管理公证。这就意味着,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不再需要强制的继承权。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