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离婚房产分割,分为很多种情况。
以下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当事人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以下情况算一方个人财产: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字啊,按照婚姻法规定,视为出资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予,该房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某一方想自己出钱独立买房,可以借用父母的名义买房,再由父母赠予自己。按照法律规定,当一方的父母不说明财产是赠予夫妻双方的话,被认定房产只对一方的赠予。
3、双方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进行公证,这样婚后房产归属就参照协议来执行。
4、配偶一方主动声明放弃房产所有权。
平分,没有婚前公证的话,离婚时按现在婚姻法属于共同财产,即便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共同财产
去除婚前的,婚后按照市场价格
全部按照比例
一人一半。除非离婚中有一方是过错方。
原则上每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