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量检查要求的规定,笔记本等电子类产品,如果经厂方维修中心维修3次,任然未解决问题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品牌方换机. 在实际操作中,厂方的维修中心凭借前两次的维修记录,将在第三次还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帮你开换机单,有的厂方是直接进行换机,有的是凭厂方的换机单去经销商那里进行调换
在三包有效期内,手机/平板电脑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以及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向维修站进行换机申请,并由维修站进行处理换机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