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给父母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12-19 21:27:1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如果双方给父母的钱,数额较小且双方同意的,那么应该属于对老人的“孝心”,这部分钱应该属于双方正常的生活开支,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同时,如果这笔钱是双方放在“父母”那里保存,或者一方的个人行为,且数额较大的,那么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