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乙方是机动车。应该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无责任赔付范围内对甲方进行赔付。并且交强险是强制保险,无论乙方是否投保、生效,均有赔偿责任。
【赔偿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赔偿依据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23条第1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无责任赔偿金额】死亡伤残1.1万(死亡或者构成伤残等级可以拿到),医疗费1000,财产损失100。
法律都说了没责任 怎么要人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