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者对婚姻失去了信心,开始放纵,找情人,随便发生关系,并且享受这种生活方式。显然,再婚会妨碍自由、放纵生活方式的继续,离异者于是选择不再结婚;一般来说,放纵者尝到了放纵的甜头,会上瘾,也更加难以找到合适的再婚对象,毕竟,放纵反而会增加对于异性的不信任感。
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它是不以终身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临时组合。
现行《婚姻法》明文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所以同居的男女双方虽然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结为夫妇,但是双方都应当没有配偶。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双方应当解除同居关系,必要时可以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或许是对婚姻失去了信心,毕竟女人是很缺乏安全感的动物,被伤害了一次就会小心翼翼的把心收起来,怕会再次受伤,毕竟,第一次伤口愈合疼痛感还好,如果第二次还是同样的伤口,就累积了第一次的疼,疼痛翻倍了……所以,大多数离异女性才会选择不会让感情失温也不会让自己受伤的方式再去接受男性吧
结婚是要为家族付出的,做情人,女人总能得到好处
怕再次受伤
但最终还是要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