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的题目,有点难度

2025-01-25 07: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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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里面首先涉及老伴先去世这个问题,这个房产是属于A和其老伴共同所有的。(不知道是否有相应产权)
那么A的老伴去世后,因为老伴并没有立遗嘱,那么房产的一半应该作为老伴的遗产进行分割(另一半是属于A所有)。这一半房产分割的方式是:A和三个儿女 进行平均分配,各自分得1/8。那么排除其他情节:房产分割后的权利应该是:A占5/8,三个儿女各占1/8。
那么现在如果想让遗产分给儿子,那么最好的方式是A立遗嘱明确自己的财产归儿子所有。那么属于A的财产大女儿就不能分得,如果后面小女儿也放弃的话,那么最后儿子就能得到:5/8+1/8+1/8=7/8的房产权利。(注意立遗嘱形式和内容要合法,另外小女儿放弃权利也要有书面的文字,而这两项最好都拿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如果儿子对母亲的遗产继承要求相应多的份额,那么需要到法院起诉,如果证明自己所尽的赡养义务较多,两个女儿尽的赡养义务较少,法院可以依法判令儿子对老伴的遗产分割较多份额,两个女儿分得更少份额,或者不分。
综上,现在排除大女儿的那些不好情况,只要A遗嘱让儿子继承,那么她也就只占房产的1/8份。要想让大女儿不分或者少分,就需要到法院起诉证明大女儿未尽到赡养义务,请求法院判令其少分或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