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把人打伤,没有起诉。十年后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会支持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