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东莞属东江行政区管辖。1952年,属粤中行政区。1956年,属惠阳专区。
1985年,东莞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同年9月撤县建市。
1988年1月升格为地级市。辖32个镇区,546个村委会、132个居委会。
东莞市辖4个街道(莞城、南城、万江、东城)、28个镇(石碣、石龙、茶山、石排、企石、横沥、桥头、谢岗、东坑、常平、寮步、大朗、黄江、清溪、塘厦、凤岗、长安、虎门、厚街、沙田、道窖、洪梅、麻涌、中堂、高埗、樟木头、大岭山、望牛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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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是镇下面的一个行政区划
东莞的镇多说明东莞发展的好,以前划分的,历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