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成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商品性能与说明不符时,消费者应向销售者主张。
2,(1)无效。单方免责条款无效。
(2)不成立。电视台公慧裂布的是事实,没有侵犯其隐私。
(3)承担。
(4)向销售者主张权利,也可以向展览会组织者主张。
3,不承担。产品销售时科学技绝碧做术尚未认知的问题,生产者可以免责。
4,(1)没有甲乙?
(2)不合法,销售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3)安全权,求偿权,知情权。
5,承担。其虽然已经尽到警示义务,但基于服务合同应并衡承担无过错责任。
4(2)不合法
4(3)知情权,安全权,依法求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