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

2024-12-18 19:25:5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你要看一下你自己是否违反一些规定。
3、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如果你有违规行为对你是不利的。
你可以申请仲裁,如果你没有违规,多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应该没问题的。

回答2:

如果你辞职信没交的话,把你开除了更好,不仅可以劳动仲裁申请要回工资,还可以申请让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仲裁员百度知道值班,需要帮助可以HI我或点击我名称查看联系方式

回答3:

回答4: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会受理的!但诉讼是一个很专业的法律程序,而且对出庭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较高,因此不是几句话能说清的,最好找一个委托代理人,否则
1.占用自己的时间
2.由于不了解仲裁和诉讼规则胜负不一定
3.赔偿数额一般较少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援助,可以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代理费!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回答5: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很遗憾你没有利用这一条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不发工资违约;
4、你可以凭劳动合同或工资单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