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械聚众斗殴中只是开车去了看,没有动手,是否算是积极参与者,还是要视当时情况,最后由法院判定。
结果没有动手,但是有教唆、组织或者其他积极行为的,也属于积极参与者,可能还是主犯。
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
这个情况是这样的:
虽然你弟弟没有参与殴斗,但是他属于共同犯罪,所以受到处罚是必然的。
至于会判多久,要看此次殴打的后果,你弟弟的一贯表现,认罪态度等等。
你弟弟如果不知是去打架而开车去的则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明知是去打架还提供车辆的,则属于共同犯罪,应该受到处罚.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你弟弟不是主犯,可能会免于刑事处罚,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比如造成人员伤亡,或是经济损失巨大,则可能会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