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继承问题?

2025-02-06 14:30:5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参照我国《土地承包法》结合我国的《继承法》确定: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关于分配原则以及继承范围,参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3,如果发生争议,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4,被继承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是19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的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现行中国大陆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2,“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陆推行“改革”,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
  二,农村土地流转:
  1,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2,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3,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回答2:

要看房子是属于AB的共同财产还是其中一个的财产,这是首先要弄清楚的,是A的财产,那就只有BC可以继承,如果是B的财产,那原则上就BCDE平分,如果是AB共同财产就有不同的比例。当然这都是根据最简单的情况来说的,有无遗嘱也不同情况。

回答3:

是的,只有B和C.新来的他俩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