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调查审询时最多能拘留嫌疑人多长时间?

2024-12-16 09:16:2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按法律规定很容易都可以批到7天。如果7天届满并向检察院提请了批捕,检察院审查批捕最长还有7天,这期间犯罪嫌疑人都关在看守所里的。所以你说被关了8天并不奇怪。

回答2:

非现行犯或者无证据最多24小时
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证据充足可以提请检察院逮捕

回答3:

公安局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说明:按照第一款的规定,公安机关的调查期限是3天+4天=7天,根据第三款的规定,检察的审查期限是7天,加起来总共是14天,也就是说要在14天之内做出逮捕或者不逮捕的决定,所以8天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