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被告转移财产到他妻子名下(没有离婚)。法院可以执行判决吗?

2024-11-30 17:17:2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执行。
因为我国实行的是依法定财产制(共同财产制)为原则,约定财产制为补充的夫妻财产制。所以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即使表面上看来是属于分离状态,但实质上财产是夫妻共有的,并且共有形式是共同共有。
所以,无论丈夫把银行存款怎么转移,只要还属于夫妻财产,就可以执行。但要为家属保留必要生活费用。

回答2:

可以执行,婚后夫妻一方有义务清偿

回答3:

那要看是何债务?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债务。
转移的那部分财产肯定可以。

回答4: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因此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是可以要求法院执行其妻名下的帐户

回答5:

除其妻子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存款属于个人财产,否则,法院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