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里的警察都负责什么?都有什么职位?

2025-02-03 01: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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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业务划分:

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等。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

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公安局的级别不同,具体称呼有别,如××总队、××支队、××大队等),现役机构(具体有边防、消防部门、警卫局)等。

扩展资料:

行政级别:

直辖市公安局,正厅级建制(局长可以高配副部级)。如天津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

地级市公安局,正处级建制(局长可以高配副厅级),属市政府工作部门。如:东莞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为市公安局直属正处级机构,行使相当于地区公安分局的执法权限,并享有市公安局部分行政审批权限。

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局长可以高配副处级)。如:屏南县公安局、弥渡县公安局。

派出所,股所级或者副科级、正科级建制等(所长可以高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安局

回答2:

负责:

1、负责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2、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

3、负责预防、阻止一切犯罪活动发生。

4、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职位:

1、总警监、副总警监

2、警监、警督、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3、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扩展资料

可通过警察证验明警察身份: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2、人民警察在着装执行公务的时候,可以不主动出示证件。

3、人民警察证包括两部分,一个是内卡,还有专用皮夹两部分,这两个合起来一起使用才有效,缺一不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警察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警察

回答3:

回答4: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职位就太多了,就像你说工人有什么岗位一样。笼统分来有行政和技术职位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