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离职后不再本市工作了之后好像可以把,我是离开一个省之后提取的!
本人的经历,我以前在事业单位上班,公积金我取过,但是前提条件是离开工作的省份到其他地方工作,需要别的省份的公司提供聘用证明,这样带着原单位的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就能提出来了,我当时是在湖北襄樊,公积金是通过中国银行转到中国银行卡上的,所以你的有个中国银行的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并不是每天都上班,你最好问清楚办公时间!!!这样少跑路。
住房公积金跟辞职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只要单位按时缴纳,一般情况可以随时提取。但是提取条件是有限制的,如果是2004年7月1日之后购房的,每年可支取一次(经适房可每季支取),帐户内最低保留10元,如果以前有过支取记录,凭支取记录单、房主本人身份证即可再次支取,首次支取需要提供:1、购房合同(复印件);2、贷款合同(如果是贷款购房的话)原件;3、首付款发票原件;4、房主身份证原件;5、配偶公积金支取证明(如果有的话);6、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书;7、银行的卡或存折(因为现在是打在帐户里)
办完辞职手续后,公积金可以马上取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