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协议名字不是自己具有法律效力吗?

签协议名字随便签的具有法律效力
2025-01-06 00:34:5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合作协议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法律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由自己的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代替签字的,或明知别人以自己名义在合作协议上签字而不作否认表示,则签字有效,合作协议也有效。如果是是别人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情况下代替签字的,经追认后,该代理签字有效,合作协议也就有效。
法律分析
自然人只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若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则是无效的。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若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余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是无效的;无处分权的人处分别人财产的合同是无效的。但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合同是无效的;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是无效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回答2:

协议必须当事人签名才能对当事人发生效力,如果是随便签:(1)随意签自己的名字,合同有效;(2)随便签上别人的名字,则构成无权代理和侵犯他人姓名权;(3)在合同上乱签,既不是自己的名字,也不是别人的名字,无效。如果侵犯对方利益的,构成恶意磋商,另一方可以根据你的过错要求赔偿,法院一般会支持此类诉讼请求。

注:签订合同要慎重!在合同领域,很多东西并不是法律没有规定后果就不惩罚。法官会根据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分配责任,有过错就得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