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电动车还是方便 在城有时比私家车还顺畅
还有有关国家政策 看看吧!只是有点多 但还是蛮好!
即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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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大街上常见的电动车将被纳入摩托车管理,而按照现行交规,摩托车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届时电动自行车与汽车争路的景象将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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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警部门采纳这一新国标,在现已禁摩的城市,比如长沙,超过标准的电动车或将无路可走,事实上,这一标准的影响可能还不仅如此,若认真执行,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按现有1.2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计算,近亿人出行将受到影响——要么选择考驾照上牌买保险,要么放弃骑行。
电动车一标准就成电摩,这事靠谱么?
住在长沙市天心区的市民黄芳每日骑行上海立马电动自行车上下班,前段时间,为了响应市政府“禁摩限电“的号召,她还专门到车管所为心爱的电动自行车办了牌照。3日记者告诉她新国标将电动自行车归为电动摩托车时,她第一句话便是:“这事靠谱么?”
不过国家标准管理委员确实在近期发布了消息,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四个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它们具体分别是:GB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T24156-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24157-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和GB/T24158-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记者检索相关内容,《电摩条件》确实注明“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就这样,电动车“被标准”为电动摩托车了,对此,黄芳乐呵呵的说:“我稍微加一下油门,时速就在30公里了,是不是以后也要像汽车一样买交强险?”
其实,关于电动车早在1999年便有一项行业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
制定者:新国标拟定程序合法
那么,新国标究竟是如何出炉的呢?
3日下午,本报记者电话联系了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不过工作人员称该中心领导正在开会,无法做出回应。
根据公开资料,《电摩条件》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下属的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拟定,那么这个标准化委员会在制定这份标准时有无征求公众意见?
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暂时无法答复,但可以肯定的告诉您的是,标准拟定的程序合法,征求了相关企业意见,也征求了政府意见,否则无法通过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的审核。”
有趣的是,部分电动车从业者却并不这样认为。一些电动车销售代理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感觉十分突然。“我也是看网上才知道的,按说,这样的规定,厂家应该事先和我们说,毕竟马上就要执行了。可问了厂家,厂家也不知道。”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新闻发言人胡刚昨日公开表示,新标准或将会使得行业内出现一轮破产高潮,众多的中小电动车企业由于不符合摩托车生产条件而将破产。
根据工信部最新规定,获得摩托车牌照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不得低于1亿元,其中设备投资不得低于8000万元;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
胡刚认为,目前1000多家电动车企业很难有达到这个标准的。“如果标准真的实施,必将给行业带来一次洗牌。”
知名评论人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昨日亦在其博客上撰文,称:“这个标准的出台,道路安全也许只是一个借口,一个堂皇的借口,在这个借口之下,实际上是摩托车厂家,看上了电动自行车庞大的市场,想用电动摩托车取而代之。”
中自协:将尽快提交暂缓申请
张鸣教授的分析是否有道理,暂时很难给予评价。但已经有行业协会主动站出来表示反对意见,比如中国自行车协会。
该协会官网上的介绍显示,她是中国自行车行业的全国性组织,由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生产企业,以及与其相关的生产、商贸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和地方性协会自愿组成。
3日,该协会下属的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他们将建议暂缓实施《电摩条件》新国标。“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相关申请已经拟好,预计本月10日前提交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
令人惊讶的是,中国自行车行业协会作为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代言者之一,《电摩条件》新国标的制定却并未征求该协会首席专家的意见。公开报道显示,《电摩条件》新国标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电动车分标委与摩托车分标委共同制定。
此前,清华大学教授、中国自行车协会首席专家马贵龙公开表示,“电摩新国标是由摩托车行业主导的,作为电动车行业的专家,我并没有参与该标准的工作。”马贵龙说,“按照已有标准划分,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而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辆。”
对此,陆金龙昨日也发表了同样的看法,他告诉记者,《电摩条件》是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容易造成社会的不公平性;而且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拥堵混乱,使人民生命面临巨大危险,让不安全因素倍增。
由此看来,新国标已经成为利益集团的利益平衡的工具,可是近亿人的出行却被这些标准绑架了去,谁又来为普通市民考虑呢?正如张鸣教授所质疑的:“一种产品的生产标准,属于公共政策的范围,可是,电动摩托车标准的出台,既不问行业中人,也不管自行车企业的死活,更不管广大消费者的意愿……这样的政策叫什么呢?”
所幸,湖南省质监局标准处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标准仅是推荐性标准,并非强制执行,执行的具体情况如何以及会产生什么影响,还要看交警部门出台的细则。
1、超标的,先暂停购买。
2、如果必须购买代步工具,建议直接买摩托车,或者合乎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3、其实我赞成国家的这项政策,这里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电动车都纳入机动车,只是超过电动车标准的。也就是说,如果是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的,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有脚踏装置的电动自行车还是可以随便骑的。
4、我们俗称的电动车,是一种特种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15公里。现在很多自行车速度上来了,但是还是自行车,很多电动车能跑时速50了,但是其他方面还停留在自行车上,比如
(1)轮胎还停留在自行车胎上,宽度仅有3-5公分,摩托车一般在10公分左右。这样保证有足够的接地面,提供良好的接地和刹车力。
(2)刹车还停留在自行车的钢丝线钳上,摩托车一般前轮是更可靠的大刹车盘,甚至是类似汽车的防抱死装置。
(3)摩托车有严格的刹车国家标准,时速20公里刹车距离应小于2米。电动车骑到20公里,刹车一般都要超过3米。
(4)很多电动车的车身结构还是自行车式的,很多是用铸铁件或者焊接件,不是优质钢材或者一次成型的。
(5)电动自行车车的驾驶者,一般没有驾照,或者有驾照但是没有好的安全意识。电动车更快的速度,电动车更重的质量,需要驾驶者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更高强度的管理,那就是归入摩托车,学习摩托车驾驶证。
(6)上面也说了,电动车的速度质量都在增驾,所以对社会潜在威胁也就加大。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也是这样产生的,汽车危险,没办法不用,那就政策上多些保证。万一发生事故有保险公司承担一定责任。而以前跑得很快的电动车是没有保险的,一般发生事故也无力赔偿,造成很多隐患。
综上所述,的确应该对电动自行车严加管理。
时速超过40公里以上的可以上机动车道,这个是要考的。其他不超过的不用考。你要买的话最好买个轻型的。不要搞得像摩托车的那种就应该可以。
是的,电动车也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在40KG以下时速在25以下是电动自行车,重量超过40KG时速超过25就是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就要上牌考摩托车证。但还有地方政策,看你在什么地方,能不能享受到地方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