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必要写。法官不应该有任何偏向,裁判案件应该忠于证据所能展现的事实。为判决给法官写感谢信,反而让我觉得有些那啥。口头上感谢下吧。
明明是法官应该做的,当事人却感激成这样。。。。无语。。。感激是应该的,但是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法制的现状啊。。。。
还不如给鉴定机构谢感谢信了,科学无敌
不用写,这是法官的职责。要是真想感谢,就口头感谢吧。
青天大老爷们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