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要借款人打的才对借款人有效。借条是第三方打的对借款人无效,对第三方有效。
向第三人交付借款的效力认定
借贷合同成立生效应当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双方达成借贷合意;二是借款的实际交付。
民间借贷作为典型的实践性合同,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决定了借贷合同是否生效。出借人向借款人直接交付借款是民间借贷履行过程中的常态,但基于借贷双方当事人的特别约定或者囿于客观环境的限制,出借人向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交付借款亦时有发生。在借贷双方达成借款合意,如出借人未将款项直接交付给借款人或借款人指定、认可的特定第三人,则借贷合同不生效。
把钱交付给第三人时,要注意些什么细节?
如果出借人仅凭借款人(或借款人凭出借人)口头或者非正式的通知,就将钱汇入第三人的账户,一旦发生纠纷,就无法证明双方的交付借款事实。当你借款或还款时,被要求直接现金交付或银行转账到第三人的账户,一定要做好规范的手续,比如要求对方出具第三方的委托证明、在借条上写明第三方的姓名和账户。
借条、欠条等借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无论是亲友或生意合伴之间,无论关系亲疏,出借款项最好要求对方出具借条。
借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丙有证据证明甲欠自己5万,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尝,乙已经与本案不重要。甲一定要有证据证明“借条”的非法性,否则败诉。虽然5万末经甲,但三方同意结果可以证明:这5万甲不得拥有,拥有者只能是乙,既然甲不可以拥有,在甲同意下,是否经过甲手并不重要,如果甲有异议,就不应当写下借条。甲既然写下借条,理所当然承担法律责任。
这不用问了 胜算100%
只要有借条 甲证明不了写欠条时受到胁迫,欺骗。即使甲没经手甚至没看到钱,借条都是有效的···
借条是生效的。
其中有疑问的是丙和甲之间的纠纷,丙应让甲出具借款欠条,而这一切和乙没有任何关系。甲背信弃义,但事实是假的真不了,如果丙可以为乙作证。丙还是有很大胜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