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般会怎么判?

2024-12-19 15: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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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轻伤二级一般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目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对于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是属于严重的侵犯了他人人身权益的行为,具体的判决处理标准是需要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另外还需要对犯罪动机来进行认定,达到立案标准的就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造成严重的后果是需要从严来进行处罚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回答2:

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法医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上后果的话,对方就会构成刑事犯罪,派出所会把这个案件调查清楚之后提交到检察院,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一般判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同时,受害者一方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诸如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具体的赔偿标准,要看伤势是否构成民事上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具体损失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情况来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当然,双方协商的话,那就看对方的要求了,赔偿问题只要能达成合意即可。这是故意伤害的情形,如果是过失造成的轻伤,是不会判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答3: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嫌疑人量刑时,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犯罪的动机、目的、对社会的影响、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犯罪后是否有悔改的表现、是否能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自愿化解矛盾等因素,不是单单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就可能从轻判处,同时宣告缓刑的;也不是受害人不收赔偿,就可以判处行为人实刑的。
此案是公诉案件,如果已经移交检察院,犯罪嫌疑人一定会被判处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话又说回来,怨家易解不易结,你何必得理之处不扰人呢?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双方都要正确面对,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有什么过不去的火焰山呀?
建议你好好考虑一下,如果对方能够积极赔偿你损失,何必呀?今后就不能作个朋友?退一万步讲,最少也不要作敌人。
望你三思。

回答4:

补充回答:
1、已经移交检察院,如果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是会判刑的,但赔偿到位的话,可能会判缓刑,但具体如何看,还要看伤害的情节、是否有前科等。
2、你可以现在不接受对方的赔偿要求,现在可以向检察院、也可以等审理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1、2颗牙打断,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应属于轻伤了,而且看情形,你似乎是已经有了法医鉴定的结论?如果没有,建议尽快申请法医鉴定。

2、“在实践中对故意伤害构成的轻伤会怎么判刑?”:
(1)轻伤可自诉、或公诉,如果公安立案侦查的,侦查终结后会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判刑,较轻的是判缓刑(即双方在判决前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谅解的情况)。
(2)如果公安机关没有立刑事案的:双方私了时,一般情况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谅解不坚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时,一般不会再判刑,对方可以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一般情况下,各地有规定,轻伤害是因为双方纠纷而起、情节不恶劣、没有前科等情形时,公安可以调解结案,赔偿后不再负刑事责任。

3、“要怎么样才可以判的重一点?”:这是由对方在实施伤害行为时的情节、事后的悔罪态度、赔偿情形来决定的,不是事后受害人想让他判得重就可以的。

4、“听说如果先收了对方的赔偿,可能会判的较轻判缓刑,如果没收,就可以判实刑吗?”:
(1)如果事前达成了赔偿协议、情节不是很恶劣的,很可能会判缓刑。
(2)第二句话不太准确:如果对方积极赔偿,受害人坚持不接受赔偿的,对方将应赔偿的数额交给法院,一样可以认定为积极赔偿,也有可能判缓刑。

回答5: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