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皇位的继承顺序?

2024-12-13 18:43:1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周朝设立了宗法制,奉行嫡长子继承制,中国深受宗法制影响。嫡长制一经确立之后,就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继承过渡的基本或理想的形式,为后来的专制王朝所继承。秦汉以后,除了秦王朝因短命而亡未及确立太子、清朝采取秘密建储制之外,大多数王朝都将其奉为“万世上法”。在正常情况下,嫡子是取得皇位继承人最过硬的条件。如明太祖朱元璋冈太子早逝,于是选立大子的儿子(嫡长孙)为法定继承人,理由就是“皇孙世嫡,富于春秋,正位储极,四海系心。”后来明成祖舍去功勋卓著的次子朱高照,立嫡长子高炽为太子,也是基于“长嫡承统,万世正法”的认识。然而,就具体实行情况看,由于条件不具备或人为的因素,嫡长制在实际操作上不得不大打折扣。首先,由于无法控制的生理方面的原因,历史上许多皇后往往不生儿子,或者虽有嫡子,但因医疗保健水平的落后而患病早夭,使得“立嫡”的首要条件得不到保证。故秦汉两朝28个皇帝中,嫡出者仅3人,东汉皇帝竟无一人嫡出;宋代18个皇帝中仅3人嫡出;明代16个皇帝中也仅5人嫡出。嫡子在历代君主总数中的比例很小。这样,在不能“立嫡”的情况下,只能退而求其次,采取“立长”的原则,在其他庶出的皇子中按照年龄顺序选择继承人。其次,君主也常常出于个人的好恶而干扰破坏嫡长制的实行。从根本上说,任何政治制度都是力了统治集团的利益而存在的,统治者一旦觉得某种制度妨碍其利益时,就会千方百计规避和破坏这种制度。在君主专制政体下,皇位继承人问题本来就是事关“国本”的重大问题,这决定了作为掌握最高统治权力的君主必然要想方设法施加自己的影响力,而不会绝对拘泥于既定的制度、另外,专制制度说到底还是一种人治的政治,这决定了它的任何具体制度都具有弹性或伸缩性,至多都只能是一种礼法或习惯法,而缺乏现代法律制度的刚性。从这一意义上说,专制君主往往既是制度的创制或推行者,同时又是制度的规避与破坏者。具体说,君主对太子好恶往往是影响嫡长制能否实行的重耍因索。如汉武帝晚年喜爱少子刘弗陵,常常对人夸他“类我”,后来果然将其立为太子”。后世君主也常常以此为理由废嫡立爱。与外,皇帝对于太子生母的感情变化,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变数。因此,嫡长制下的继承人资格最终是根据生母的身份贵贱确定的,一旦皇位继承人的生母因失宠而动摇皇后地位,势必连带危及太子的地位。而在皇帝多内宠的情况下,受宠对象往往随时而变,必然使嫡长制不断遭到破坏。如汉武帝时卫后宠衰,太子刘据于是不保;光武帝刘秀由郭氏而移宠张丽华,太子刘强只有惶恐让位与阴氏之子(明帝刘庄),都是著名的事例。最后,各种权贵势力如干政的宦官、外戚后妃集团常常出于各自的利益,干扰嫡长制的实行。如东汉时期一些外戚后妃为了把持朝政,乃至故意“贪立幼主以久其政”;唐代中后期,宦官不仅把持朝政,甚至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而对皇帝废立生杀,当然也就谈不上严格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了。在这种情况下,势必出现嫡长制的某些变通或变态的情况;其一是兄弟相及。如唐敬宗无子传位于其弟文宗,文宗无嗣传位于另一皇弟武宗,宋哲宗无嗣传位于徽宗;其二是选择宗室子弟入继。通常是在皇帝无嗣的情况下,从皇室近亲子弟中过继一入,以填补皇位继承入的真空。如西汉宣帝、哀帝,东汉的安、质、桓、灵诸帝,宋代的英宗、孝宗、理宗,明代世宗等等,都属于这种情况。应当说,仅就皇位嫡长制本身来说,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这种继承制度下,无论是“立嫡”还是“立长”,都公开放弃了才德方面的要求。可以说,它是一种典型的非智能型的皇位继承方式,势必在嫡长制的“产出”与君主专制政体的需求之间造成严重的脱节:一方面,君主专制制度毕竟是一种人治形式,在制度的设计,君上被赋予至高无上、不受法律限制的绝对权力,被摆在“一言以兴邦,一言以丧邦”的位置,这要求君主必须是至圣治明、至善至美的全能人物;然而嫡长制恰恰是立嫡、立长而“不以贤”,从而在君主所拥有的制度化权力与其实际的政治能力之间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或不对称问题。历史上幼童、白痴、昏庸之徒不断登位的事实,在很大程度上就说明了这一点。至于嫡长制实行中的一些变通和变态方式,有的原本就是君主个人好恶或者权贵势力争权夺利的产物,当然也不可能解决君主权力与能力不平衡问题。

回答2:

问题很复杂,呵呵~
应该说嫡长子继承制是从周朝开始的。在周朝的王位继承中是嫡长孙继承。如周平王的太子早逝,就是由长孙周桓王继承的。
到了秦汉时期,嫡长子继承基本不存在。比如秦二世,汉朝几乎所有的皇帝都不是什么嫡长子(文帝,武帝等等)。
隋唐的隋炀帝,唐太宗,唐高宗,唐玄宗等等都不是嫡长继承。
宋也大致一样,只是宋也流行兄弟相继的继承方法。
元朝是异族,不值一提。可能只有明朝是严格执行了嫡长继承。除了成祖是夺权,还有几个无子嗣的皇帝,基本嫡长子继承了皇位,不论是傻子还是混蛋。
清朝的皇帝,完全根据老皇帝的意志而定,嫡长子没有优先。
完毕~

回答3:

自传说中的西周到清朝中叶,预立太子制是皇位继承的正统做法。即沿用宗法制度嫡长继承、顺序嗣位的原则,皇位由正后所生的长子继承,如长子早死,有子即立其子,无子再由嫡次子顺序继承。只有在正后无子的情况下,才考虑庶生的长子。皇帝无子则依照穆亲疏顺序选立继位人。制订这套制度是为了避免皇族内部因争夺皇位而激成内讧,希图借此保持皇位交替的相对稳定。

回答4:

嫡长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