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贷款期限与担保期已过,信用社起诉有效么?

2024-12-17 18:30:3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这个属于正常现象。钱是必须还的,赖账是不可能的,贷款还款是你必须的责任和义务,不能人家不追要,你就不还了,这是不可能的。

法院绝对的支持,而且你们肯定是输,借款人是第一偿还人,在借款人实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才有担保人连带偿还,负连带责任。借款时效期基本没有,借款方在两年内追要贷款,并有证人证明曾经追要过,但是没有找到当事人,就说明没有放弃这个诉讼权,2年时间不追偿表明自动放弃诉讼权利。

基本这样,谢谢。

回答2:

金融诈骗罪,法院当然支持了。
担保人已经过世不承担责任。

赶紧去还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