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学为学校主要工作,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集中于教学,其他各项活动和工作围绕教学全面安排。它反映了学校工作的客观规律。
1961 年教育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1963 年颁布《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各级学校必须以教学为主。
扩展资料
学校教育自产生时起,就区别于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具有独自的特点。其特点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职能的专门性。学校教育职能是专门培养人,学校是专门教育人的场所。学校教育同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比,其不同之处首要的便是学校教育的专门性。学校教育的专门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任务的专一。学校惟一的使命是培养人,其他任务都是围绕着培养人来实现的。
2、组织的严密性。教育的特点在于对人影响的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学校教育正是体现了教育的特点。学校教育的目的性和计划性集中体现在严密组织性上。学校教育是制度化的教育。学校教育具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制度。
3、作用的全面性。学校教育对人的发展作用是全面的。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对人的成长影响多少都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影响的范围也往往只侧重在某些方面。而学校教育是全面培养人的活动,它不仅要关心教育对象的知识和智力的增长,也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品德形成,还要照顾受教育者的身体健康成长。
4、内容的系统性。适应培养造就全面完整社会人的需要,学校教育内容特别注重内在连续性和系统性。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在教育内容上一般具有片断性。即使是有计划性的社会教育,也往往是阶段性,就其知识总体来说也具有片断性。学校教育既注意知识体系,又要符合认识规律,所以,教育是系统的、完整的。
5、手段的有效性。学校具有从事教育的完备的教育设施和专门的教学设备,如声像影视等直观教具,实验实习基地等等,都是学校教育的有效手段。这些都是保证教学顺利进行的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这是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所无法全面提供的。
6、形式的稳定性。学校教育形态比较稳定。它有稳定的教育场所、稳定的教育者、稳定的教育对象和稳定的教育内容,以及稳定的教育秩序等等。学校教育的这种稳定性,更有利于个人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校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学为主
教学是教和学相结合或相统一的活动,是由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所组成的双边活动过程。作为这个活动的中心并贯穿于这个活动的始终是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用人类积累起来的知识财富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从而获得认识和形成能力。教学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居于中心的地位。学校要卓有成效地实施培养目标、造就合格人才,就必须以教学为主,并围绕教学这个中心安排其它工作,建立学 校的正常秩序。教学是严密组织起来的传授系统知识、促进学生发展的最有效途的形式,教学是进行全面发展教育、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具体体现在: 1.教学是严密组织起来的传授系统知识、促进学生发展的最有效途的形式 教学是一种专门组织起来进行传授知识的活动,因而通过教学能较简捷地将人类积累起来的科学文化知识转化为学生个人的精神财富,有力地促进他们的身心发展,使青少年学生的个体发展能在较短时期内达到人类发展的一般水平,从而促进社会的延续和发展。 2.教学是进行全面发展教育、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 教学能够有目的、有计划地将教育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智育、德育、美育、体育、劳动技术教育的基本知识传授给学生,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按预期的要求发展,因而教学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教育、把他们培养成为合格人才的基本途径。
(1)以教学为主是由学校教育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
(2)教学是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
(3)教学为主是由教学自身特点决定的;
(4)历史经验已经表明学校工作必须要以教学为主,如我国建国以来教育实践能说明这一点。
如果全天下的学生家长不以分数为主学校就不会以教学为主
1.是学校的本质特点所决定的。学校教育不同于工厂、商店,学校是培养和教育人的场所,学校如果不以教学为主,那么就不能称其为学校,也就失去了学校独立存在的意义。
2.教学是传授知识,培养人才,实现学校教育目的的最有效途径。在学校的各种工作中,教学所占的时间最多、内容最丰富、活动最经常,只有围绕教学这一中心全面安排学校各项工作,才能保证提高教学质量。
3.学校工作必须以教学为主,这是教育实践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已经证明的。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主的原则,教育质量就会提高,否则,教育质量必然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