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由于你的爷爷奶奶生前没有立遗嘱,遗产按照法定继承。
1.“有资格分到遗产吗?”
最大的儿子属于“养子女”,就是你所说的“是捡来”,等于你爷爷奶奶收养的,在正常情况下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遗产继承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是少分还是不分?”
少分,因为最大的儿子两三年给一两百,还算尽了一点可怜的赡养义务。
最大的儿子工作后“在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没有赡养爷爷奶奶,只是两三年才给奶奶一两百元”,显然没有尽到足够的赡养义务。属于法律规定的“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少分应该可分到百分之多少?”
少分就是少于其他继承人的份额,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到百分之多少,需要视具体情况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不过有一种情况除外,如果最大的儿子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愿意尽扶养义务,但你的爷爷奶奶因为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扶养养的,这种情况下最大的儿子仍然可以继承自己的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司法解释
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愿意尽扶养义务,但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扶养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继承份额。
供参考,谢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在死者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大儿子有继承权,因为大儿子并没有法定的剥夺继承权的行为。
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说过祖屋不卖,不影响继承行为的发生。
但是你又说了,大儿子并未尽到赡养义务,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应当适当减少继承的份额。但减少的程度需要由法院来判决,个人说了是不算数的。
所以,这种遗产纠纷,最好的办法是到法院诉讼,由法院判决,而你们所要做的就是准备好大儿子未尽赡养义务的证据,恐怕主要是证人吧。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
首先,你的“大伯”,虽然不是你爷爷奶奶生的,但在法律上他也是继承人之一,也是你爷爷奶奶的子女,是拟制血亲,也就是虽然不是一脉相承,但也把这种关系模拟成与亲生一样。
其次,据你的描述,你大伯并没有尽其赡养义务。所以在遗产继承上,是应当少分或者不分的,具体给他分多少,如果进入诉讼阶段,要看你家人的证据掌握程度。
要是尽量比较一个百分比的话,除去你其他长辈外加你爷爷的份额,应该是8分之1.再除去为尽义务的部分,应当在12-16分之一比较公平
一 是有资格继承遗产的,属于养子,按法律规定享有和亲生子有同样继承权
二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是可以少分不分财产的
三 少分的比例要看具体的情况
最关键的是当时老人在世的时候没有立下遗嘱
七个人都有继承权,大儿子即使是捡来来的,也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但是,大儿子没有很好得孝敬父母,少分遗产即可
最好找个律师代理
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也有权利与亲生子女平分财产,从这点上看,大儿子有权分。但是按你所说,大儿子并没有尽到足够的赡养义务,其他几个子女可以联合举证,这样法院可以部分,甚至全部剥夺其财产继承权。